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开展“两小”省内立法调研

14.03.2016  10:04

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开展“两小”省内立法调研  
  

   为了做好《青海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法规,确保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范有序生产经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调研组于3月8日至10日赴西宁市及辖属大通县、海东市及辖属平安区和互助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中,调研组广泛听取了基层相关职能部门、一线执法人员、部分人大代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考察了豆腐、糕点、卤肉等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部分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情况,广泛征求了对草案稿的修改意见,同时就草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各方面一致认为,通过制定出台我省地方性法规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都非常迫切地希望这部法规能够尽快出台,为我省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调研发现,各地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如大通县由食安办牵头,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农牧等部门分段监管,对小作坊采取登记管理的模式,海东市及辖属互助县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加强监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经营稳定性低等特点,因此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底数不清,监管力量薄弱,管理手段单一,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存在差距,监管缺乏有效性;由于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部分地区“两小”成为食品监管的盲区,监管职能缺失;现实中流动摊贩从业人员大多为困难群众或者下岗职工,因其流动性大,对其管理成为难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生产经营条件简陋,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

  通过这次调研,调研组对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及其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充分认识到“两小”立法的紧迫性,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结合此次立法调研工作,吸收好的意见建议和各地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抓紧草案稿的修改论证等工作进程,尽快形成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草案。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