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法院多项举措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一是常态化,强化监督。及时建立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每年除按照人大、政协常委会安排向其报告工作、接受执法检查外,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汇报法院主要工作安排和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工作审议和质询及询问,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请进来、增强了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视察、开展调研、参与执行和案件的协调。在开展业务竞赛、考核评比、总结表彰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同时,坚持给代表、委员赠送一份《人民法院报》,并通过信息简报和专题报告的方式,向代表、委员汇报人民法院工作,使代表、委员及时准确的了解法院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走出去、加强沟通。院党组开展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通过走访活动及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政协报送《工作简报》、审判动态、典型案例和报告工作情况,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和人大批办、批转的群众来信,指定专人逐案登记、督办督查、定期催办、定期通报、定期反馈,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时高效。
四是促落实,增进满意。积极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来信要记录在册,认真负责地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或来信,逐件登记,规范办理,加强督办,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办理原则,既依法办事,做到对法律负责,又注意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真正做到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更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