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教育 建设法治海北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为新时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结合海北州的实际,我们坚持以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基础,以法制宣传教育中遇到的部分地区和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不力、农牧区交通偏远地区普法仍有死角、流动人口普法仍是难点等问题为导向,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解决问题,扎实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为促进全州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四个着眼”,服务科学发展
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从四个方面着眼,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是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扎实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氛围;动员组织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权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是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民生改善。加强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疾病预防与控制、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及维权、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推动执法司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大力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集中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开展以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环境、扫黄打非、禁毒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四是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大力学习宣传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深入宣传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突出普法重点,开展“法律八进”
坚持不懈地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继续把开展“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领导干部、公务员中,通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等制度和举办党委中心学习组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普法考试等活动,使“法律进机关”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在农牧民群众和城镇居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社区”、法制教育“双进户”(法制教材和法制宣传员)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流动人员等的法制教育;组织普法小分队深入交通不便地区开展普法活动,扫除死角和盲区;完善向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制度等等举措使“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青少年学生中,充分发挥学校配备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富吸引力、感染力;在企业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教育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增强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使“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活动更趋经常化、规范化;在宗教教职人员中,通过组织政策法规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通过深入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效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效果
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群众需求,直接关系到普法成效。从海北实际来看,要拓展“四大阵地”:一是拓展基层普法阵地。在全州农牧区要充分利用村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建设法制宣传阵地,设立村法律图书角,坚持实行“三官两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员)进村入户送法下乡制度;城镇依托社区建立固定普法窗口,并通过在街头和主要路段竖立大型宣传牌、在广场视频滚动播放法制节目等方式,形成广泛覆盖的一线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二是拓展联动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整合各方面普法资源,形成普法联动机制;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载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参加“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开展联合宣传。三是拓展流动普法阵地。定期举办主题突出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派出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并充分利用大型节庆活动和集会,向干部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四是拓展媒体普法阵地。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以身边的案例教育群众,增强对群众的吸引力,提升教育实效;适时编印普法教材,特别是图文并茂的藏汉“双语”宣传提纲和画册,送法下乡入寺,强化经常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直观、形象地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心中,使各族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
四、坚持普治并举,推动依法治理
坚持推动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着力推进学以致用。一是以法制学习教育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落实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二是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度延伸、向广度拓展。三是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的有关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依法维护良好的政风行风。
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围绕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指导督促、经费保障、考核激励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普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普法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的量化指标,纳入到各级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并强化日常督导措施,促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科学、更为管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为建设法治海北奠定坚实的基础。作者为中共海北州委书记、法治海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