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海红十字会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01.04.2016 14:06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四)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筑起行风建设防线。 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实用的规章制度。特别在内部人员管理、捐赠款物接收、救灾救助资金(物资)使用、项目管理及“一岗双责”等关键环节,立规立矩,降低廉政风险。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使依法治会落实到位。 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制度,按制度办事,依照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在组织人事、财务收支、基建工程、品牌项目等关键点位,按程序做好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发扬民主,科学决策。
三、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领导班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红十字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全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对下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检查指导,指出具体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七)支持纪检监督工作,落实“监督责任”。 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公务用车、工作协调等方面支持机关纪委工作,加强纪检干部教育管理和培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突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大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追究“为官不为”的责任,营造“为官愿为”的环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突出执纪监督特点,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
四、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八)大力打造红十字品牌项目,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全力打造以“三救三献”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品牌项目,特别在红十字“救护关爱生命”、“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和“博爱家园”品牌项目上,上下衔接沟通,形成合力,结合实际重点突破。落实项目资金和实施项目人员,加强项目调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拓展服务空间,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 (九)积极创建党建品牌项目,以党建促发展。 各地在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本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基地等有力资源,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式开展相关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积极创建适合本地的党建品牌项目。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基层红十字会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常态,以党建带动业务工作,以党建统领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红十字社会正能量 (十)加强联系与沟通,接受监督与检查。 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新闻媒体等的沟通联系,主动征求各方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本地组织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参与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回应群众关切,展示良好形象。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直面对待,认真处理,积极回应,消除影响。 (十一)积极宣传红十字会工作,彰显人道情怀。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应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引导、价值传播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博、微信、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充分利用“5·8”红十字日 、“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更好赢得社会认同,树立良好形象。
青海省红十字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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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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