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生态经济 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06.01.2015 17:53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一、生态与生计兼顾,把绿起来和富起来结合起来。一是扎实推进林业基础性工程,实现绿化美化、水源涵养的目标。继续实施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公益林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完成人工生态林、封山育林等年度建设任务。实施好祁连山生态保护、湟水流域百万亩造林项目,抓好高速公路两侧林带建设,形成海东市境内湟水河两岸完整的景观林带。二是集中力量推进南北山绿化工程,实现“绿屏障”与美丽海东建设的目标。南北两山绿化涉及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四个县(区),要集中力量推进道路、水利、造林等建设,每年完成20平方公里绿化,在实现美丽海东建设目标上迈出新步伐。三是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实现绿起来并走出去致富的目标。紧抓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再退耕坡地百万亩,力争全市退耕还林(草)面积达到200万亩,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治表与治本同抓,把保水土和增效益结合起来。一是抓好小流域治理为主的生态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生态条件上下功夫。根据国家相关规划,海东六县(区)已列入国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县。我们将抓住这一重大机遇,科学规划全市小流域治理的项目排序,从全盘角度出发,积极整合项目,优化小流域治理模式,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实施好河湟流域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保水土、提效益上下功夫。河湟流域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将现有零碎、贫瘠的耕地和荒草地、滩涂地等整理开发成为成块连片、能灌溉、土层深厚的高产稳产粮田。黄河谷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全部完成以后,全市可新增耕地4.77万亩,下一步争取和实施好湟水河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发挥重要的生态效应。三是集中力量加快实施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在打造“绿河谷”上见成效。按照《湟水流域海东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设计方案,重点实施好沿湟四县(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并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建设沿湟重点乡镇和人口集中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加快大地湾、平安心等湿地公园建设进度,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型水利骨干工程,在建立“大水利”格局上下功夫。为加强水利在生态经济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公伯峡、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南干渠、北干渠项目、平安文祖口水库、民和积石峡水库灌溉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继续谋划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着力构建以水促发展、以水惠民生、以水保生态的“大水利”格局。五是大力实施易地移民扶贫等综合措施,在稳定产业基础、阻断贫困代际上动真格。加大干旱山区农户易地搬迁力度,通过对迁出地实行退耕还林及封山育林等保护措施,有效促进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建设和保护。同时,认真抓好安置区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有效开辟搬迁户增收途径,解决其长远生计和致富难的问题,达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标。
三、传统与现代并举,把稳基础和增效益结合起来。一是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在稳增产的基础上实现增收。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家庭农牧场建设,集成配套实用养殖技术,实行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发展种草养畜、秸秆利用、畜肥还田一体化的循环生态畜牧业,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林果结合,产业带动,在打造区域特色的过程中实现增收。把林业产业发展作为发展生态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根据国家政策和省上投资方向,加快经济林建设步伐,实施好“沿黄百里经济林长廊”项目,重视经济林产品加工企业的引进和建设,精心组织和实施好林下经济项目,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同时实现农民稳定增收。三是依托资源,优化布局,在强化现代农业的措施中实现增收。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不断创新发展模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农业园区建设力度,建设一批“菜篮子”工程建设基地,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生态农牧业,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转型。
四、认识和政策同步,把重生态和助给力结合起来。一是加强领导,谋划长远。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具有创新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坚持系统谋划、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确立了“生态海东”的理念和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今后,海东市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不断推进生态经济发展,实现美丽海东建设目标。二是政府主导,强化落实。坚持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积极引领全社会力量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细化工作目标,完善考核机制,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政策引领,综合给力。完善政策法规,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原则,健全相关补助政策和补偿机制,不断加大生态经济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编制相应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四是舆论引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宣传,积极鼓励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广大群众自觉投身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作者为海东市副市长)
本文来源: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06.01.2015 17:53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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