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职能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深化改革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面展开、法治政府的加快建设,机关事务领域的体制性弊端、机制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逐渐凸现,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切实加以解决。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机关事务建设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机关事务建设。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机关事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身建设问题,全面清理了超标超配公车、超标办公用房、多占住房,普遍压缩了“三公”经费、停建了楼堂馆所,遏制了“舌尖上的浪费”,消除了“楼堂馆所的豪华”,管住了“车轮上的铺张”,打击了节日不正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推动了党政机关的自身建设,带动了党风政风社风的明显好转。但是,机关事务建设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制度上化解,党政机关自身建设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相关的法规制度贯彻执行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因此,只有通过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形成经常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才能为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党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
党政机关只有依靠“机关事务管理”和“机关政务管理”两个“车轮”协调运转,依靠机关事务部门提供管理、保障、服务作支撑,才能全面履行职能、有效治国理政。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例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保障了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能。但是,由于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缺乏对机关事务工作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缺乏对机关事务建设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和理性思维,导致重视机关政务建设而轻视机关事务建设,重视经济社会管理而轻视机关事务管理,致使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滞后于改革发展实践,造成机关事务法规不统一、管理不规范、保障不均衡、服务不均等;由于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受传统观念、惯性思维的制约和束缚,混淆了行政管理职能与后勤服务职能的本质区别,导致对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性质界定不准、职能划分不清,既制约了正确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又影响了正常履行机关政务管理职能,从而制约和影响了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因此,只有通过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机关事务体制机制,才能保障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既推动了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但是,当前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还不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