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招聘兼职法律顾问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提高地税机关依法决策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地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青海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3.注册地址在西宁市城区。
(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端正、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3.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4.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5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熟悉行政法、经济法及税收法律法规,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度;
6.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对省地税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省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
(三)对省地税局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地税局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五)协助省地税局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省地税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受省地税局委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劳动纠纷处理等活动;
(七)应省地税局邀请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八)对省地税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省地税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九)办理省地税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的服务费为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应聘律师事务所可在限价内报价。涉及省地税局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需兼职法律顾问代理的,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计费。
四、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应聘兼职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应聘的律师由律师事务所推荐,并提交如下个人应聘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业务专长、取得的相关荣誉等。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邮寄或送至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地址:西宁市昆仑路9号,邮编:810000)。联系人:祁海英,联系电话:0971-6165920,手机:13909771665。
(二)审核。
我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专业领域的影响力、服务费用报价等因素,报本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及人选。
(三)公示。
我局将通过“青海地税”门户网站,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确定聘任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向聘任法律顾问颁发《聘任书》。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