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极大地凝聚起全党全社会的法治共识,正在树立起全民族的法治理想与信念。
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动摇的至高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早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次修宪,是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的里程碑,必将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我国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次修改宪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以及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等上升为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进一步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这次修宪,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这些重大制度安排完全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需要,必将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进一步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次修宪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通过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进一步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更加有效实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风气。这次修宪是对我国宪法的一次重大完善,必将进一步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普遍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良好风气,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同志指出,修改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相信这次修宪必将进一步开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步入新境界。(3月28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