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 扎实做好整改落实
院长戴炯芳强调,第三环节的整改落实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爬坡过坎、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法院作风能否有新变化、新气象,关键就在于能否把前一阶段思想上的“无形成果”转化为这一环节的“有形行动”,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一要“较真逗硬”抓整改,态度上用“真心”,行动上用“真招”。要求每个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细化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使整改方案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整改上出实招、见真章,用实际行动践行整改承诺。二要“立说立行”抓整改。无论是个人问题还是班子问题,都要采取“问题管理”的办法,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和工作台账,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地加以整改,做到群众满意一个、销账一个。三要“敞开大门”抓整改。整改措施及时向群众公布,整改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改效果让群众评判,让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司法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气象。四要“领导带头”抓整改。院领导班子要真正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既当好组织者,又当好参与者,把班子整改措施的落地与司法热点问题的解决统筹协调起来,当好坚决反对“四风”的表率。
院班子要求干警贯彻群众路线不仅要外见于形,也要内化于心。真正做到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内化为自觉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
一要在“公正”司法上提高自觉,自觉维护司法公正这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人民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在“为民”司法上提高自觉,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法院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关键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权的“人民观”“群众观”,真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社会和谐作为第一目标、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把“为民”的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每一个司法环节。
三要在“能动”司法上提高自觉,自觉服务中心工作。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围绕人民群众和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服务,更加主动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玛沁科学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四要在“创新”司法上提高自觉,自觉坚持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统一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院要紧紧抓住这一新的改革窗口,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争取在司法改革上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五要在“廉洁”司法上提高自觉,自觉筑牢清廉防线。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时时看”,不断打扫自己思想上的政治灰尘,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时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