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月18日至9月27日,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各市州、各部门结合实际,迅速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中,各地共成立55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对全省76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155家涉爆企业、45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废企业、378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全面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8个相关部门成立3个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分别由省安监、质监、消防牵头负责,赴全省八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共抽查76家企业,发现隐患和问题456条,责令停止生产2家,责令停止建设、经营70家(加油站69座,氧气充装点1家),提出整改意见28条,并及时向当地政府下达督办通知。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各类隐患和问题5075余条,已整改4041条,整改率达80%;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21起,查封乙炔灌装点1处,清理乙炔81罐,责令限期整改17家,责令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停业停建经营单位75家(含1家烟花爆竹),责令1家企业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的42台压力容器,行政处罚60个单位和个人,罚款50余万元。
通过专项整治,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五级五覆盖”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各级安监、综治、公安、交通、商务、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尽职履责,强化督促检查,通过查规划和企业资质、查安全设施和运行、查责任落实、查危化品申报、查监管执法、查危化品储存管理和现场作业、查应急救援,查日常安全监管等,进一步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五落实五到位”措施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