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设备加工综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设备加工综合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9日—2012年12月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何建国
青海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设备加工综合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青海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设备加工综合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于甘河工业园区东区,新建催化剂生产车间、盐湖助剂车间、试剂生产车间、设备加工维修区、1座3层办公楼、1座原料及成品房、1座锅炉房和1座污水处理站等。达到年产20吨催化剂、2000吨盐湖化工助剂、135吨硫酸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青海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工程投资:该项目占地面积17846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7%。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并修建废水事故应急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处理;锅炉使用天燃气为原料,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了相应的消声、降噪、减振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硝酸钠盐和硫酸钙,均贮存在临时贮存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环保管理措施基本到位。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甘河化工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精细化工、设备加工综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宁环监站第2012-285号)结果:
(一)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催化车间废气排放浓度符合(GB25465-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燃气锅炉废气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中二时段标准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中二时段标准限值标准。
(二)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新建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城市管网,主要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三)昼夜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新建项目固体废物送至青海甘河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办公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