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有个永兴当铺
青海新闻网讯
所谓典当业,即经营抵押放款,属于金融行业。早年称谓“质库”、“质肆”、“长生库”等,亦称“小押当”。凡领用逾期当物代为拆卖的小铺,统称谓“寄售所”或“寄售店”等。它与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当时的当铺、钱庄、金店(库)、粮栈同称为四大行业。当时化隆有三家当铺,分别是积福当、三顺当、永兴当,当时属永兴当最出名。
为什么将当铺列入四大行业呢?因为当铺的资本雄厚,利率有定额,当物有期限,信用可靠,并有一定的专业人员,当赎方便。如群众在青黄不接或遭天灾人祸之际,当铺可救以燃眉之急。但它毕竟是放高利贷者,趁人之危急,牟取暴利,因而也是一个容易招致怨言的行业。开办这种行业,一般商号、股东和字号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或没有充分的准备和把握,势必导致资金周转支绌,最后只有走向垮台倒闭的绝境。如当时化隆的“积福当”的倒闭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化隆有哪三家当铺
“积福当”最早是在清光绪28年(1902年),在化隆城中鼓楼东侧座北向南,开设有一家“积福当”。因号东是甘都人,名叫贾玉山,故又称“贾家当”。贾玉山是当地汉族中的缙绅,广有财富,经营得法,生意兴隆,财源茂盛,故营业延续长达20年之久。后来贾玉山病故,因其子贾旦正经营管理不善,把当铺业务委托给执事、账房先生薛大掌握。该人嗜食鸦片,惰于经营,资金周转逐渐支绌,失去信用;加之与店员赌博酗酒,徇私舞弊,致使典当业务每况愈下,最后终于破产歇业了。
“三顺当”是闻、冶、孟三姓回族在西关开设的当铺。1927年,青海的统治者马麒正在推行马果园阿訇倡导的“伊赫瓦尼”新教,马禄(尕阿訇)来化隆任教长,他认为回民开设当铺与伊斯兰教义不合,作为穆斯林吃利放账是“亥拉木”(使不得),故勒令取缔。后来将“三顺当”归给了刚刚兴办的“永兴当”。
“永兴当”号东是陈炽,该人首先开设茶布商号,称“永兴魁”。至民国初年,马步芳统军驻扎化隆,陈与马结识后,交情极深,颇得马的赏识与器重,因而陈炽当了化隆商会会长。在此期间,陈为了奉迎马步芳发展势力,曾一度划策征兵、派马、征粮、摊款等,出力甚多,因而成了化隆的头号风云人物。这就为他开设典当业务打下了可靠的资金基础,不久,遂转为典当业,更名为“永兴当”。
“永兴当”缘何经久不衰
“永兴当”收买了“积福当”和“三顺当”以后,一下子生意兴隆,财路广开,其子陈锡珪又担任了化隆县参议会议长、民团团长和区长等职,交际广泛,从而成了化隆县的巨富。每年秋收以后,佃户、庄头交租纳粮,络绎不绝,直到次年二三月间才基本完毕。
该当铺由于资金雄厚,信守业务,不但化隆全县的四乡八堡群众都来当物,而且毗邻的乐都、民和、尖扎、同仁等县的农牧民也来当物,以缓解急需。因此,在抗日战争以前,青海全省所有的典当业均已闭门歇业,唯独“永兴当”生意兴隆,业务昌盛。很明显这与当时的政治背景、雄厚资财、经营得法、坚守信誉等都有很大关系。
典当知识知多少
“当票”是进行交易可信的凭证,类似有价证券。填写当票的字是一种专用字体,只有内部人员认识,历代相传,约定俗成。究竟何时何人所创造,无从稽考。
当物一般只当半价,当价大抵由顶柜决定。票内所写“过3不过5”是按月日计息。如每月超3日,不加计利息;超过5天,起加一月的利息。如当票不慎遗失,必须速到当铺挂失,这叫“打失票”。否则,被人拾去冒赎,当铺概不负责。当票自开票之日起计算,必须在24个月内取赎。当期届满前,可持当票到当铺说明原因,商请延期。经当铺同意加注盖章,也可延期一两个月,利息照付。当物到期,可以付息“倒票”,即照付利息,重开新票。如果是困难户,无钱赎取当物,只能年年付息换票,次数多的付息,比原价超出几倍或几十倍的利息。因此,不仅有不少困难户由于付不起利息而失掉当物。而且因被当铺高利盘剥而倾家荡产者也不乏其人。
如果当物当死了,过期不赎,即由当铺拆卖,或托人代售。为了加快当铺的资金周转,每年年终结帐,规定在农历腊月放宽2分行息。这时,城乡前来赎当的人很多,真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当铺需增聘懂行的核算人员,整天忙于结帐,一直忙到腊月三十日(除夕)12点为止。青海解放后,至1950年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时,作为封建剥削制度下的典当业很自然地关门歇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