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中院 :以优质服务促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设置桌椅,配备了氧气瓶、医药箱、复印机、桶装纯净水、笔墨纸张,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实实在在地把司法温暖送给当事人。
二是围绕优质服务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立案信访文明接待制度》、《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承诺制度》、《立案信访办事公开制度》等制度,把“亲民爱民”理念强化为每第一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习惯,融入到“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个公正答复”等每个细节,让老百姓免受官司之累,畅享司法阳光。
三是强化诉讼引导,实现阳光诉讼。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灵活快捷的立案方式,让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得到及时受理。诉讼服务人员针对案件性质进行诉讼引导,详细告知诉讼风险,给不懂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了直接的帮助,诉状递交、证据审查、诉讼费预等交均可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依次进行,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理完毕,做到案件随到随立,使当事人立案更加方便快捷;对前来咨询的案件当事人,详尽告知案件的处理进度,承办法官等情况,做好立案的后续工作。
四是强化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案件,以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起的诉讼,畅通立案环节司法救助渠道,只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及困难证明,且案件性质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救助情形,立案人员均给予办理诉讼费减缓免交手续,让确有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五是便民利民,使老百姓得实惠。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便民服务室,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提供材料打印、电话传真、网络、饮用水等服务设施设备。向当事人免费发放藏汉双语证的诉状样本、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指南、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司法救助制度等便民服务手册,并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诉讼。
六是开展“四亮”活动,司法公开得以体现。亮身份,将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投诉电话等予以公开;亮流程,将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流程予以公开;亮职责,将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予以公开;亮承诺,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文明用语和禁用语等予以公开。
七是完善服务措施,方便律师诉讼。进一步完善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律师提供立案、收费、送达“一站式”服务;建立律师安检通道,律师凭律师证、出庭通知书等文件免检即可进入审判区;在审判区四楼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和会见室,为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件提供便利,方便律师会见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待窗口,接收律师需要交给法官的诉讼材料,安排专人负责及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