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创新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

10.04.2015  11:21

 

本项研究由省社科院课题组承担。分别叙述了区域政策的概念、类型和作用,从国家和青海省两个层面预测了“十三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的趋势,重点分析研究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主要任务和政策体系,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区域政策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区域政策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协调、导向和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产业集聚和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地区综合实力、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以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

二、“十三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的态势

十三五”时期,跨区域协调发展将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国家层面规划布局了环渤海、长江、新丝路、黄河等经济带。在此背景下,区域发展将呈现外向发展、联动互补、集群发展、生态转型和产业承接等新态势。

三、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从青海省情和“三区”战略出发,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国家丝绸之路、长江等经济带建设为契机,以区域产业联动、功能互补、错位竞争为方向,加快推进“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格局。重点优化东部生产力集中区、柴达木资源性生产力领先区、环青海湖生产力特色区和三江源生产力生态区,着力打造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国家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三个区域增长极。

四、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创新宏观政策体系。适度突破行政区划分割,创新国土空间管理;强化政策工具的支撑基础,创新区域特色发展;科学确定宏观政策目标体系,创新区域统筹模式。二是完善创新金融财税政策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方针,建立区域金融要素市场,加大金融与产业的结合力;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以产业导向为主体的税收优惠体系,三是完善创新差别化区域政策体系。围绕地区差异,积极运用政策支持和体制创新等措施,补齐区域协调发展的短板,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分类指导制定区域政策,推进东部地区和柴达木地区的制度供给,加大对环湖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三江源地区的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扩大区域开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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