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调研组赴外省区调研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

02.07.2019  18:31

    6月16日至23日,省民宗委副主任刘华带领调研组一行5人,赴西藏、宁夏和四川三省区就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西藏、宁夏、四川三省区民宗委进行了深入座谈,详细了解掌握了三省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并围绕加强教育培养、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细化工作措施等内容作了交流探讨,为下一步做好《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提供了先进经验和良好借鉴。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青羊宫和文殊院等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及宗教界人士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条例》的修订对促进青海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青海特色,认真归纳、梳理和吸收外省区的宝贵经验,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充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并在《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