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顶层设计破解医共体改革难题 我省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 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等“一主十辅”政策性文件

30.11.2020  13:30

  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2019年以来,我省制定印发《青海省深化县域综合改暨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等“一主十辅”政策性文件。打破束缚基层发展的政策瓶颈,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出台《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行“科学编制总额预算”“合理分配总额预算额度”“建立奖励约束机制”的总额付费管理。按照“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责任机制,对参保率、支出增长率、住院次均费用、就诊率、医保“三个目录”使用率、报付比、药品集中招采、“两病”用药保障8个方面的硬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印发《青海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改革试点方案》,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再次提高5元,达到79元。选择西宁市湟源县、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改革试点,将全省实施的1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数总额预付,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共体人才培养需求,制定包括医院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的总体培训方案。

  印发《青海省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新型医共体管理运行模式,稳妥推进经济管理一体化,加快财务管理转型升级,实行县域医共体“一张网”预算管理。

  印发《青海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建立专业化、集约式、智慧化的数字医共体,支撑县域医共体的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和连续式服务。医共体信息化主要支撑包括“三医联动”“六统一”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医共体绩效评价与考核,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等12项服务功能。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入全省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与医联体开展多种合作,扶持医联体模式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医联体内社会办医疗机构融入分级诊疗,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有关政策,强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管理。(李雪萌 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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