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召开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医改工作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 医改办
6月30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郝鹏省长对我省综合医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面启动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安排部署分级诊疗、医疗价格改革、医疗救助等工作。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莅临会议并做指导,省委常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华主持会议。会议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等8个文件。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县政府负责同志,省直医疗机构、市州及医院院长和部分县级医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省长郝鹏批示指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实践。今年,国家将我省确定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这是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大支持,也是对我省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要把此次国家综合医改试点作为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大胆探索,奋力打造青海医改升级版,为全国医改积累有益经验,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全省各族人民。
梁万年对我省前阶段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指出省委省政府一直秉承“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将医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创新机制,攻坚克难,在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深化医改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实现2020年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阶段。希望青海省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给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综合医改试点省的答卷。
马顺清强调,新一轮医改工作启动以来,我省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扎实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7个方面走在西部乃至全国前列,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重点在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下功夫,努力取得新突破。同时,要抓好人才培养、医疗控费工作,并杜绝恶性伤医事件发生。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把各项政策弄懂吃透,切实扑下身子抓落实,推动医改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高华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有关部门对近期出台的《青海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