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听上去很美 做起来很难
青海新闻网讯
看同一种病,跑不同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不断重复检查,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结果却是一样。面对患者的质疑,我国卫生计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我省也相继推出各项措施,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存在。近日,记者走访了我省几家级别不同的医疗机构,了解到对于医疗检查结果互认这件事,医生患者各有顾虑,原来,一张检查单在不同的医院当中不只是“认不认”那么简单。
患者担忧查不查很纠结
这两天,省城市民肖亚平一直在为自己的内分泌失调闹心。为了早点让身体恢复正常,肖亚平想到了疗效快的西医。然而,去了几家医院后,她的心情更加无法平静。原来,肖亚平最早选定了一家三甲医院,医生为她安排了B超和激素检查,抽了几管血后,医生告诉她需要吃一种激素药物。肖亚平不放心,再次来到省城另一家三甲医院,紧接着医生又为她开了检查单,检查项目同样是B超和激素检查,只是这次的激素六项检查变成了几十项。同为三甲医院,肖亚平提出能不能不做同样的检查,然而,得到的答复是不检查无法作出准确的诊断。4月1日,肖亚平只好找了一家老中医门诊看病。肖亚平说:“病还没怎么看,就花了一千多元的检查费。”
进了医院当然要听医生的话,但是,有些检查的确让人觉得多余。省城市民辛女士清楚地记得去年朋友要做手术,在门诊做了一次B超后,该院住院部要求再做一次。“对于疑难杂症,多点检查有助于作出准确诊断,但是对于普通疾病没有必要。”辛女士说。
今年年初,年过七旬的刘秀兰被诊断出胃癌,为了确诊,刘秀兰的儿女跑遍了省内的三甲医院,做了四次核磁共振、三次加强CT检查。“我们不放心一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所以去了几家大医院检查,直到检查结果相同时,我们才信了。”刘秀兰的儿子说。对于要不要重复检查这件事,许多患者都很纠结,态度也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人认为,医院重复检查没有必要,这样做大多都是利益驱使。
医生顾虑认不认难放心
面对同级医院的重复检查,虽然医生和患者都知道要互认检查结果,但是,医生也有苦衷。其实,对于来自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医生愿意作为参考。但是,要想让医生完全认同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医生也有顾虑。
4月1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外科主治医生说出了自己的顾虑。“检查结果互认提了很多年,现在也在逐步落实。但是,完全互认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很难办到。作为医生,我更相信自己医院的检查。因为疾病在不断变化之中,一些检查相隔一个星期,结果就不同。如果参照以前的检查结果,很难拿出准确的治疗方案。”
当然,医生的顾虑不仅仅是这些,记者了解到,当医院出现医患纠纷后,所有的检查结果,都会作为证据存在,来自本院的结果具有可靠的法律效力。如果使用外院的检查结果,一旦出现医患纠纷,矛盾就会更加复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生更愿意相信出自本院的检查结果。
另外,面对同一个病人,不同医院的检查会有所不同,同一个影像或标本,不同医生的解读也不同。而对于来自外院的结果,本院的医生无法与检验、影像医生及时沟通,心里就没底。更何况,来自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否有误诊和漏诊,也值得怀疑。
原来,在医生的眼中,想要互认检查结果并不是那么简单。
主管部门破利益主动推
2010年,原卫生部就明确提出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主张,随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推出相应措施。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这样做,就是为了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患者医药负担。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在我省分级诊疗推行过程中,明确规定在加强规范管理,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对于一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在规定的有效时限内,并能够满足诊疗需求的条件下,原则上予以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然而,主管部门的“硬措施”在五年的推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医院的“软抵制”,原因何在?省城一位具有几十年医院管理经验已退休的马院长告诉记者:“现在,以药养医的模式已被逐步打破,这对于负债运行的医院来说,必须找到其他的财政创收之路,此时,检查费就成了不少医院‘创收’的重要途径,‘以药养医’变成了‘以检查养医’。多一项检查就意味着多一份收入。此外,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确实存在一定风险。”
尽管检查结果互认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但是,在近几年医改中,卫生计生部门推出各项措施,不遗余力地主推这项工作,以达到为患者减轻医药负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