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十三五”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青的关键时期,在青海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根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政府制定了《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纲要(草案)》编制的主要考虑
科学制定好“十三五”规划,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精心设计好未来五年发展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为此,在编制《纲要(草案)》时,充分考虑“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目标和任务,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必须坚决实现。《纲要(草案)》顺应人民群众期盼,从发展环境到指导思想,从指标设定到工作部署,都充分体现了目标导向,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同时,坚持远近结合,既注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又注重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突出规划目标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二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纲要(草案)》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贯穿我省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主线,融会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转变方式、更加注重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夯实基础,力争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推动实现更有质量、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是把握青海发展阶段性特征 。《纲要(草案)》准确把握发展现状、趋势和机遇,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部署发展动力转换、发展空间优化、发展要素保障、发展成果共享等重大任务,强化重大举措和项目支撑,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使之更加符合青海阶段性发展特征。
四是突出生态保护优先要求。 《纲要(草案)》立足特殊省情和责任,准确定位我省在全国所处的战略地位,突出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制定相适宜的目标、政策和举措,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中华民族长远利益,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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