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荣获国家发改委工作创新奖

03.11.2016  09:34

10月31日,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炼升华了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了“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成果突出的地方发展改革委、“问计求策”先进单位及个人,其中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荣获工作创新奖。国家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紧密结合省情实际,突出了主题、主线要求,强化了重点产业项目支撑,在组织方式、研究手段、规划内容、表现形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国家发改委认为,“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辛勤付出,取得了突出成绩”。 授予我省及上海、山东、广州等省市 “工作创新奖”。随后会议为获得突出贡献奖、优秀成果奖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等发改部门颁发了奖状。此次评奖由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主持,先后进行了规划司内部评审,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互评等环节,最后依据三方面评审结果评出。

总结会上,徐绍史主任指出,全国各地发改系统要贯彻落实好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总结规划编制工作经验,部署好规划实施中的各项工作。 一是 要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 二是 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机制,注重规划研究,加强规划工作的民主参与,开通形势多样的建言献策平台。 三是 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推进规划实施,坚持“供给侧”改革主线,创新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确保各项规划指标的顺利完成。 四是 要推进规划工作创新,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多提创新性建议,多做原创性工作,并注重规划工作法制化建设。 五是 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意见》要求,做好规划年度监测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推进等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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