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次会议

10.02.2018  18:04

  2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光荣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马伟、高华,党组成员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贾应忠出席。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列席。

  张光荣指出,要加强政治建设,在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上形成更高自觉。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省委领导,坚决执行省委决定,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加强请示报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坚持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要牢固树立“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的理念,细化实化推进举措,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张光荣强调,依法履行职责,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更大进展,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实施正确监督、重点监督、有效监督;着力加强决定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确保代表依法履职、尽心履职、有效履职。

  张光荣要求常委会党组强化自身建设,在发挥表率作用上实现更大提升,做学习研究、遵规守纪、改进作风、机关建设的表率。(乔欣 青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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