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工会以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重点群体,以职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为重点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措并举,形成链条,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着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带工建,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实施“五项集中行动”,突出“三个重点”,抓好“五个依托”,全省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98.15%,非公企业建会率达到75%,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了29.6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职工入会率达到97.7%,提高了9.06个百分点,形成了纵横交织的网络化工会组织体系,巩固了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着眼于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创建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91个和100个,分别比“十一五” 末增长82 %和44.9 %;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覆盖率达到90%。
二是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8.1%,位居全国前列,比“十一五”末提高了28.1个百分点,有效维护了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着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省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实现全覆盖,已建会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95.5%,比“十一五”末提高了19个百分点。广泛协调借力,搭建就业平台,帮助下岗职工、农民工、大学生实现就业1.3万人。强化就业培训,建立55个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培训下岗职工、农民工3.2万人。
三是大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载体,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引导职工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意识,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全省8个市(州)、90%以上的县(区)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创建5个国家级、86个省级和一大批市(州)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出了多赢之道,推动企业和职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坚持维权维稳相统一,加强工会维稳和防范抵御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五年来,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1313人(次),办结率达到95%以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