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青海省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重大进展

11.12.2015  12:30

十二五”以来,青海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农牧业发展全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强化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和循环农牧业,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工程。三江源一期、青海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青海湖周边地区生态治理工程规划任务全面完成。工程区草地植被盖度提高11个百分点,黑土滩植被盖度提高38%,可食牧草增长9.5个百分点。

二是落实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累计下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77.88亿元,落实禁牧面积2.45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29亿亩,核减超载牲畜570万羊单位,受益牧户73.2万户,基本实现草畜平衡。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三是建立了草原管护员队伍。省委、省政府从青海实际出发,出台了《关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每3万亩设置1名管护员,全省确定草原管护员13894名,工资每月每人1800元。做好草原生产力监测和生态保护效果评估,建立和完善了州、县、乡、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了草原生态保护。

四是实施了第五次封湖育鱼。建立了1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累计增殖放流青海湖裸鲤3950万尾,黄河流域土著鱼类625.6万尾,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53500吨,为保护初期资源量的20.6倍。

五是农村环境资源整治迈出新步伐。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青贮、氨化、制造轻质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广泛推广,提高了秸秆综合利用率。政府推动、农户参与、企业实施的农田残膜回收机制逐步形成,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循环发展模式初步建立,残膜回收率达到75%。开展了养殖环节综合污染治理,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