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西宁市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25.06.2015  12:20

  近年来,西宁市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各项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十二五”以来西宁市农民收入情况分析
  2014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097.35元,比2010年同期增加4630.91元,年均增长16.58%。2014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2014年西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及贡献率

 

本年

上年

增减额

同比增长
(%)

增收贡献率
(%)

拉动增收
百分点

纯收入构成
(%)

农民人均纯收入10097.35 9004.07 1093.28 12.14 100.00 12.14 100.00
1、工资性收入5984.40 5269.98 714.42 13.56 65.35 7.93 59.27
2、家庭经营收入2773.14 2532.22 240.91 9.51 22.04 2.68 27.46
3、财产性收入661.69 592.97 68.72 11.59 6.28 0.76 6.55
4、转移性收入678.12 608.90 69.22 11.37 6.33 0.77 6.72

 

2010年-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分项占比情况分析表

年份

农民人均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绝对数

占比

绝对数

占比

绝对数

占比

绝对数

占比

绝对数

占比

2010

5466.44 1.00 2524.51 0.46 1902.67 0.35 692.88 0.13 346.37 0.06

2011

6633.96 1.00 3643.23 0.55 2102.29 0.32 372.70 0.06 515.73 0.08

2012

7801.54 1.00 4383.97 0.56 2419.83 0.31 392.27 0.05 605.47 0.08

2013

9004.07 1.00 5269.98 0.59 2532.22 0.28 592.97 0.07 608.90 0.07

2014

10097.35 1.00 5984.40 0.59 2773.14 0.27 661.69 0.07 678.12 0.07

  (一)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力,贡献率达65.35%
  2014年,西宁市农民工资性纯收入为5984.40元,比上年增加714.42元,增长13.56%,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9.27%。较2010年增加3459.89元,增长1.37倍,年均增长24.08%,比“十一五”末农民工资性收入46.18%的占比增长13.09个百分点。西宁市农民工资性纯收入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5.35%,拉动农民增收7.93个百分点。
  1.外出从业收入快速增长。西宁市相关部门通过免费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完善就业保障等多途径提高农民外出就业的热情,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同时,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也为周边的农民工提供了就近务工的机会,农民外出从业收入快速增加。2014年,西宁市农民外出从业人员收入3975.32元,较上年增加598.88元,增长17.74%。其中,在乡外县内得到的收入1354.97元,增长15.15%;在县外省内从业得到的收入2498.33元,增长19.07%。;在省外国内从业得到的收入122.01元,增长20.18%。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持续增长。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西宁市园区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周边农民在园区企业中就业的人数增加,带动了农民在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快速增长。2014年,西宁市农民在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为711.80元,增加89.83元,增长14.44%。
  3.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稳定增长。西宁市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乡村干部、教师、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工资福利水平,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平稳增加。2014年,西宁市农民人均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257.11元,同比增长3.18%。
  4.与兰州市、银川市对比情况。2014年,西宁市工资性收入5984.40元,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9.27%。比兰州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353元高出1631.40元,占比高出5.96个百分点;比银川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391元高出2593.40元,占比高出18.95个百分点,可见西宁市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农民人均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是重要来源,贡献率达22.04%
  2014年,西宁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2773.14元,增加240.91元,增长9.51%,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46%。较2010年增加870.47元,增长45.75%,年均增长9.88%。西宁市农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为22.04%,拉动农民增收2.68个百分点。
  1.非农产业纯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青海省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朝阳国际建材城、西宁市北山家具市场、西宁市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大中小型市场主体的运行及扩容改建,西宁市部分农民家庭开始自主创业,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特别是从事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取得较好的收益,使得我市农民非农产业纯收入快速增加。2014年,农民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纯收入907.69元,增长23.84%。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427.31元,增长18.89%;批零贸易业、饮食业服务收入381.17元,增长23.68%;社会服务业收入55.98元,增长43.63%;文教卫生业收入36.06元,增长10.45%。
  2.第一产业收入平稳增长。2014年,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1709.63元,比上年增加73.40元,增长4.49%。其中农业收入1179.90元,增长3.28%;林业收入17.59元,增长63.13%;牧业收入512.15元,增长6.03%。
  3. 与兰州市、银川市对比情况。2014年西宁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为2773.14元,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46%。比兰州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2439元高出334.14元,占比低2.77个百分点;比银川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3645元低871.86元,占比低15.88个百分点,可见西宁市在家庭经营性收入方面仍存在挖掘优势,可以通过突出产业优势,大力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转变发展方式等手段和措施,拓宽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收渠道。
  (三)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有机补充,贡献率达12.61%
  2004年以来,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持续下发,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2014年,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661.69元和678.12元,增加68.72元和69.22元,增长11.59%和11.37%,收入占比为6.55%和6.72%,对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6.28%和6.33%。比兰州市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275元高出64.81元,占比低2.54个百分点,比银川市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374元低34.19元,占比低3.07个百分点。
  二、我市农民增收面临的新挑战
  虽然当前我市农民增收面临较好的环境和机遇,但是,农民增收原有的制度红利及政策效率正在逐步消退,农民增收缺乏持续有效的内生动力,诸多因素制约农民增收。
  (一)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及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农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加之劳动力就业信息畅通仍显薄弱,直接影响着农民家庭经营和外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自身的收入水平。目前大多外出务工人员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就业渠道单一的问题。同时,通过多年来的劳动力转移工作,农村中具有一定文化素质,拥有一定技能的年轻劳动力基本得到了转移,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大多年纪偏大,技能偏低,并且以传统的家庭经营和从事服务业为主,由于缺乏适应高层次技术和管理的能力,及时进入第二产业,也只能从事低端苦力工种,无法获得较高的劳动报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入的增长。
  (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有待加强。
  当前,农业生产仍然以分散经营为主,缺少规模化生产经营。市场体系不健全导致地区主导产业不明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基地等环节不配套,缺乏拉动作用。信息服务不到位导致农产品生产处于无序发展,产供销脱节,市场处于自由竞争状态,产业信息平台作用不能发挥,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无法组织实施,致使农产品质量和档次无法适应市场需求。
  (三)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健全
  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耕地存量和质量呈下降趋势,导致由于人多地少资源禀赋而造成的超小规模经营状态更加严重,加之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尚未全面建立,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本的增值作用和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进而影响着农业的长期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农业投入不足,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当前,我市农业投入仍然不足,基础建设滞后,影响农民持续增收。全市农业基础仍然薄弱,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缓慢,抗风险能力较差,自然灾害影响不可低估。同时由于农业比较效益较低,绝大多数农民积累不足,加上农资价格、用工成本上升,导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缓慢,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空间不断减小,加之农村服务业发展缓慢,制约二、三产业的发展,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当前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依然依靠传统的交通运输、餐饮贸易、社会服务业等领域,新型农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仍处于真空状态,阻碍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各项保障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我市对于农民工进城的各项保障制度尚未完善,比如就业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进城农民工的待遇安排,导致农民工进城不能安心工作,存在心理阴影。
  三、实现农民收入提质增效新突破的路径
  新常态下农民增收面临的这些新特点、新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加强职业使用技能培训,发展完善劳务中介组织,为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及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智力保障,为农民收入倍增提供内在动力。
  (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主导产业,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富民为目的,整合土地、技术、资金、信息等资源,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双带型”干部和农民“创业之星”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体系,最大限度的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制度改革是各种新型经营主体产生的前提,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使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创造制度条件。
  (四)加大农业投资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物质基础。一要调动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形成一套激励农民不断增加农业投入的有效机制,强化农民在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二要广开渠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最终形成建立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引进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投资农业,可通过股份制、设立基金、吸引外资等形式,广开财源投资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等各类项目工程;三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行节水灌溉,降低农业用水成本和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四要加快设施农业建设,继续抓好“菜篮子”工程,搞好西宁市“菜篮子”建设规划,在西宁市三县适宜种菜的区域扩大种植面积(主要种植大路菜),加大对省内外生猪、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支持蔬菜、养殖大户和产销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缓解西宁市场自给不足导致物价上涨的问题。
  (五)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加强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力图破解农民工在户籍、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助力西宁市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让其有更大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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