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林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会领导班子成员、会机关和下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3月22日,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林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会领导班子成员、会机关和下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传达了省委6、7号文件精神。与会同志在前期认真学习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谈认识讲体会,一致认为,讲话思想深刻、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海的关心和厚爱,是做好青海各项工作的根本遵行。
会议对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求。 一是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和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坚强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开展红十字工作,不断提升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 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抓好联系地区、分管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推动联系地区和分管领域的工作,推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把习总书记的要求和期望转化为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 要认真落实省委的实施意见,结合红十字工作,制定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工作方案,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与今年工作的落实、品牌项目的推进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用,以用促学,以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红十字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最易受损害群体,进一步做好人道救助、扶危济困工作,为实现全省“131”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青海省红十字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实施意见 -
西宁11:57 25.03.2016 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