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2014年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05.02.2015  13:59
  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青海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各党支部:
  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青海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现将2014年青海省红十字会依法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全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推进青海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红十字会法》和我省的《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全会法治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推动自觉守法用法的工作环境,坚决贯彻“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办会、依法兴会”方针不动摇,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和提高,不断提高青海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结合今年的“能力建设月”活动,认真学习与工作实际有关的法律,安排1-2次法律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红十字会干部了解掌握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方法和途径。
  (二)在我会举办的各类红十字业务工作培训班、应急救护培训班上,都把《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列入其中。
  (三)自觉学法用法。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加强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红十字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五)利用今年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青海省《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周活动。二是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进一步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使各级红十字组织和医务人员或志愿救助团体等在使用红十字标志时,更加规范、正确、避免违法使用。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档案、有检查考核,防止流于形式,确保今年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具体计划。会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人员要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制我会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档案、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学法用法情况年度评估考核等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会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确保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完成。
  (四)认真组织宣传。各党支部要根据各自实际,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加大对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海省红十字会依法治理办公室(代)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