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学校安全防控十条措施》,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完善防控体系,排除安全隐患,织密筑牢校园安全网络,努力为学生创造平安、健康、幸福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是意识防控。 学校对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举措,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教育系统营造良好、安全教育环境。 二是制度防控。 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消防、校车、校舍、出入登记、特种设备、专用教室(含实验室)、食品安全、后勤保障、校园周边、“三防”设施、体艺场地设备、学生心理问题、矛盾纠纷排查等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地。 三是教育防控。 学校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毒品教育、防艾滋病教育、防邪反邪警示教育,使广大师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养成安全防范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四是演练防控。 学校演练要遵循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逼真化的原则,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每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涉及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群体异常聚集等为主题的安全演练活动,同时要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演练、整改不足、修订预案。 五是排查防控。 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大校园内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抓重点、建台帐、寻规律、找原因、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切实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六是保障防控。 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校方责任险等风险防范体系;要加强“三防”建设,确保防控措施有力、有效。 七是联动防控。 学校要适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要健全全员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教育引导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使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八是督查防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领导、指导、监管职责;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将学校安全管理要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确保学校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点、延伸到线、渗透到面、落实到人。 九是治理防控。 学校要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校园安全环境,加强警校、多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形成常态化监管治理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 十是问责防控。 要落实校安全管理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目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
今后,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各校落实《学校安全防控十条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