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不畏艰 齐心协力维民权
26.05.2018 02:42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玛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卓玛才旦,带领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局负责人一行驱车两千公里,跨省追查被执行人下落,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6年6月,米某某被李某某雇佣,在玛多县花石峡镇亚珠加油站工地拉工料,约定工资每小时130元,工程完工后,产生劳务费共计40000元,李某某未按规定向米某某支付劳务费。2016年11月,经玛多县司法局调解,李某某向米某某支付劳务费23000元,剩余17000元出具欠条,并承诺一个月后支付。事后,李某某并未如期支付余款,米某某在多次催要无果下,向玛多县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8月,玛多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本案并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米某某劳务费17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迟迟不予履行,米某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玛多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相关线索,眼看时间越拖越久,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玛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卓玛才旦决定带领干警前往四川内江实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拥有情况,通过两千多公里的奔波,在内江被执行人家中,玛多县法院执行法官对其家属进行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其家属承诺在2018年底前,帮其偿还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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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8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