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第三考核组对部分成员单位和中央驻青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驻青企业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部署要求,1月18日至19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第三考核组依照《青海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水利厅和省电力公司、中铝青海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场抽查了4家单位(企业)所属的西宁供电公司、青海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严格考核和全面掌握了4家单位(企业)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各被考核单位(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同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够牢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考核组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行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二是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增强“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硬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 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定期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导、联合约谈、重要事项协调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以最严厉的措施,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中央驻青企业要以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查处现场违章作业、抓问题隐患整改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作业、设备运维、建设施工、用电管理、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 进一步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针对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