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划红线保生态空间

03.09.2014  12:04

  本报讯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同步出台,标志着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红线管控和补偿机制进入实体化操作阶段。

  根据《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市共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1845.92平方公里,受保护区占比23.07%。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环境现状,南通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细分为10类,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和特殊物种保护区。这些区域将形成南通市的“生态空间”。

  这次同步出台的两项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的一大亮点是,专门设立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南通对专项资金在区一级统筹,实现项目化,全部用于生态红线区域内的生态恢复、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并根据属地自评(当地政府)+条线评估(市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市环保、财政部门),形成年度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此作为拨付专项资金依据,真正体现“谁保护、谁受益”,推进生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南通市环保局局长谢晓军表示,南通未来将进一步创新施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生态红线保护考核问责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不断的制度创新推动体系创新。 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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