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研判工作
12月28日,省卫生计生委颉学辉巡视员组织委疾控局、应急办、医政医管局负责人,深入省第三人民医院与院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共同分析研判精神卫生工作形势,研究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举措。
颉学辉指出,2016年全省坚持“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原则,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累计录入国家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到11801人,年内新增2557人;海东市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强力推进,部门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制定政策措施,推动落实“一站式”服务,患者检出率大幅提升达3.07‰,管理率达94%。
颉学辉强调,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颉学辉要求,2017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以及我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 加强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做好患者服务管理,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工作。 二是 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 。三是 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12320”卫生热线及精神卫生心理援助热线,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四是 坚持“解决急需、填平补齐、尽量依托现有机构”原则,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利用现有培训途径,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五是 全面落实“八个必须”要求,全力推进海东市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同时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模式,率先破解精神卫生难点问题。 六是 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