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9.05.2014  05:37
青林办〔2013〕283号     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了《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青海省林业厅                                           2013年5月15日       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青海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 (青政办秘〔2010〕1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秘〔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公开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改进机关作风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立足本部门中心工作,依法公开其行政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公开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构建公开载体,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同时,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厅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各处室确定1名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要定期对处室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制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开种类 公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二)公开内容及分工 1.信息公开①信息公开指南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④依申请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洛桑才让 2.机构信息①领导信息②机构职能③内设机构④直属机构 责任单位:人事处      责任人:李占龙 3.政策法规①法律法规②政府规章③规范性文件④政策解读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洛桑才让 4.规划计划①中长期规划②专项规划③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规资处      责任人:赵海平 5.人事信息①人事任免②招考招聘 责任单位:人事处      责任人:李占龙 6.依法行政①行政审批②办事指南③行政事业性收费 责任单位:资源处      责任人:明瑞玺 责任单位:动管局      责任人:董得红 责任单位:种苗站      责任人:汪  荣 责任单位:森防站      责任人:才让旦周 7.财政公开①三公经费公开②财政预决算③资金安排及管理 责任单位:规资处      责任人:赵海平 8.项目建设①立项批准②建设实施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责任人:各业务处室负责人 9.应急管理①应急预案②预警信息③事件处置 责任单位:资源处      责任人:明瑞玺 责任单位:造林处      责任人:李  文 责任单位:动管局      责任人:董得红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责任人:杜海民 责任单位:森防站      责任人:才让旦周 10.部门动态①部门要闻②工作动态③热点专题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责任人:各业务处室负责人 11.业务信息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  责任人:各业务处室负责人   (三)公开形式 1.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众通过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 http://xxgk.qh.gov.cn )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西宁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西宁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3.青海省档案馆。青海省档案馆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4.青海省图书馆。青海省图书馆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5.其他形式。通过厅一楼大厅设立便民资料取阅点、公示栏等,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应及时对本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报处室领导审批后,交由厅办公室在网上发布。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报主管厅领导批准。 2.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交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厅领导审核后,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要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做出说明解释。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骤 为促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边实施、边规范的要求,当前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5月2日至5月20日) 厅办公室印发《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按照方案分工梳理本部门从2012年1月至今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于5月20日前经处室领导审签后报厅办公室,2012年以前的政府信息于8月20日前经处室领导审签后报厅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厅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设置栏目,整理各部门公开内容,报厅领导审批后,填写网站内容。 (三)督查考评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是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全厅上下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抓,厅机关各处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三)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根据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处室领导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签。信息管理员要树立信息发布安全意识,不得将用户名和口令透露给他人,信息发布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即时申请更改口令。凡因用户名和口令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篡改和误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