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专项督查海西州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为有效落实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特大事故相关工作规定,近日,省安全监管局结合“企业监管服务隐患排查项目”排查出的隐患清单,对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的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从实际检查看,隐患清单列出的5家企业272项隐患,已完成整改的93项,整改率仅为34.2%,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和自查自改工作有较大差距。同时,被检企业在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分级管控措施、细化“两重点一重大”管理、强化事故应急前期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仍然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督导检查组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 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具体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将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各项工作落地。 二是 督促企业建立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突出排查重点,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监管与治理责任。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事故后果最大化原则,高度重视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服务隐患排查项目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集中力量坚决整改。 三是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及企业要认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准确把握风险、隐患与事故的内在联系,在严格管控风险、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事故应急前期处置,避免盲目施救和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后果升级扩大,努力构建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处置三道重特大事故防范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