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
9月25日上午,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厅党组成员,于杨副厅长,厅办公室、厅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处、厅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党委负主体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厅系统都要以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为指引,把思想统一到省委书记骆惠宁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精神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举措,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政治纪律的指示精神,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支持纪检部门落实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责任。
会议要求,全厅系统要坚决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以下五方面入手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要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骆惠宁讲话精神,对照《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既要廉洁自律,又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处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经常听取汇报,坚持做到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厅机关党委、厅机关纪委要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好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突出与廉政风险点相挂钩问责,防止上下一般粗。 二要 强化廉政教育。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厅机关党委、厅机关纪委要组织开展好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邀请省内外专家作廉政教育专题辅导等,在全厅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树立和宣扬廉政先进典型。 三要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环保部门地位提升,腐败现象多发的情况,厅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履行环保“六项权力”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督促分管处室、单位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在人、财、物管理上从严要求,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要 细化责任分工。围绕环境执法、环保工程招投标、环保行政审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与分配、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等环节,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厅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信息中心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妥善处理反映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按照新修订《环保法》认真履职,按程序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严防渎职失职问题发生,坚决纠正和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要 落实监管措施。厅机关党委要把《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到全体厅领导和各处室、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配合支持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环保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清理清查“小金库”,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防违规行为。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