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全力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持续发展
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在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中坚持政策上倾斜、措施上务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给予差别化政策支持。通过争取,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支持加快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措施,专门针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差别化土地供应、地质勘查开发、支持盐湖资源循环利用等七个方面为试验区建设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在此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又相继出台《关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促进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是全力为试验区建设提供资源支撑。为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自2010年以来先后配置38个矿业权,并将石灰岩等10个矿种的采矿权审批权限下放至州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找水力度,着力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截至目前,已有地下水开采井218眼,开采量为35.36万立方米/天,占水资源开采总量的23%。
三是切实保障试验区建设用地。一是加大建设用地供应力度。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在审批环节上开辟绿色通道。2010年以来,提供新增建设用地21.13万亩,其中农用地8.16万亩(耕地0.72万亩),未利用地12.97万亩,全面保障试验区建设用地需求。二是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试验区内的建设项目,基准地价按当地基准地价的80%执行,其中占用未利用地的按60%执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20%执行,其他工业项目按照30%执行。三是科学合理使用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国有未利用地发展风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对不改变用途的不占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四是着力提升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通过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支持企业综合利用技术升级。近三年,带动企业投资近90亿元,盘活低品位固体钾盐资源量1.8亿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助推循环产业发展。
五是强化州、厅协调沟通。2012年、2014年,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两次与海西州党委、政府,试验区管委会领导及州有关部门集中召开州厅联席会议,研究支持海西州发展的国土资源领域支持政策措施,集中解决海西州提出的国土资源有关问题,形成厅、州携手共商试验区发展大计的互动机制。(厅办公室 蔡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