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活动的通知
30.12.2014 12:0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坚决制止我厅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送礼金、“红包”(包括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劵和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行为,现就在全厅系统开展拒收礼金、“红包”承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承诺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拒绝收送礼金、“红包”;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承诺拒绝利用节庆等事宜收送礼金、“红包”。
二、方法和步骤
承诺活动从2014年11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分“工作部署、承诺备案、监督检查”三步进行。要求厅属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严禁收送礼金、“红包”的纪律规定和省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于12月10日前作出拒收送礼金、“红包”的书面承诺,交厅机关党委登记备案。厅机关党委要对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严禁月收送礼金、“红包”纪律规定及省纪委《暂行规定》、实行承诺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管理。厅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组加强教育管理。把开展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备案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醒和告诫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增强拒收送礼金、“红包”行为的自觉性,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约束在前。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厅机关党委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省委关于严禁收受、赠送礼金、“红包”的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严格依纪依规办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承诺,带头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礼金、“红包”行为,移风易俗,倡导新风正气,向社会作表率。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厅机关党委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禁止收送礼金、“红包”的纪律规定,弘扬依法办事、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抓好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的廉政提醒,督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报送厅机关党委。
联系人:多杰措
联系电话:8244519
附件: 1、省科技厅承诺书
2、省科技厅机关处室承诺书
3、省科技厅厅属单位承诺书
4、省科技厅工作人员个人承诺书
5、省科技在工作人员拒收送礼金、“红包”承诺人数统计表
厅机关党委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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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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