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期 省司法厅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
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全员参与打赢脱贫攻坚保障体系,如期高质量完成厅系统20个结对贫困村脱贫,12月11月省司法厅出台了《青海省司法厅关于举全系统之力全面推进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推进机制、服务保障、精准扶贫三个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
一、建立举全系统之力脱贫攻坚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厅系统脱贫攻坚组织领导机制。厅党委成立了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抓,各有关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20个结对村脱贫攻坚责任机制。厅系统打破单位部门界限和人员隶属关系,一盘棋统筹安排脱贫攻坚结对关系和人员力量。厅系统20个结对脱贫攻坚村实行厅领导联点督导制度,挂帅推进联点村的脱贫攻坚战。结对单位“一把手”是结对扶贫村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对脱贫攻坚关系不脱钩。结对村第一书记是脱贫攻坚直接责任人,驻村开展脱贫攻坚日常工作。
三是建立管理、奖惩、督查落实机制。厅政治部负责制定厅系统脱贫攻坚干部管理和奖惩激励办法,明确联点领导、结对单位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参与“双帮”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义务、日常管理、奖惩考核、督查督导、纪律规定等,确保举全系统之力全员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脱贫攻坚联络员队伍,保证脱贫攻坚信息畅通,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明确脱贫攻坚政治规矩和纪律。对在脱贫攻坚期间,妄议厅党委决策,阳奉阴违应付厅党委部署,不守政治规矩的党员干部,对执行脱贫攻坚任务不力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表彰奖励,优先任用。
二、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以“七五”普法为载体,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建立贫困村普法依法治理新机制,培育群众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脱贫攻坚村民主法治建设提质进档;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均等的基本法律服务;主动为贫困地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20个结对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当好40名驻村干部的坚实后盾。各级党委和固定结对单位要当好厅系统下派驻村的40名干部“娘家靠山”,想方设法给予人、财、物、智的支持,尽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安心驻村扶贫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推动脱贫攻坚规划落地。经常性进村入户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提高在脱贫攻坚中发现新问题、寻求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驻村干部派出单位要关心驻村干部工作生活,让驻村干部舒心工作,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发挥驻村一线干部的能动作用。驻村干部主动与村“两委”班子做好协调沟通,真正把自己当成村委一员,团结共事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服从领导,作为不越位,到位不错位,注重形成与地方干部工作合力。经常性深入农牧户,了解他们的需求,重点关照贫困户,尽力给予扶持帮助。发挥机关驻村干部的优势,主动出谋划策,当好村支部的“高参”。当好结对单位与扶贫村、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及时传递信息,对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按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步调向前推进。
三是做好结对贫困村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下派驻村干部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参与制定符合所驻村实际的个性化脱贫攻坚方案。第一书记发挥扶贫工作队队长作用,充分调动工作队其他成员工作积极性,做好所驻村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建好精准化的脱贫攻坚信息档案资料,为今后脱贫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提供可靠依据。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所驻村社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规范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议事决策、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重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证扶贫资金阳光分配、扶贫项目透明实施,扶贫政策公开执行。
四是实施全员参与“双帮”行动方案。实施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对帮村全面覆盖,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结对帮户的“双帮”行动方案。各结对单位针对贫困村实际,要各尽其力,各显其能,开动脑筋提出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双帮”措施,让结对贫困村和结对贫困户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脱贫攻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