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深入学习 贯彻王正升副省长批示指示精神

25.05.2018  14:33
  5月21日,王正升副省长在省司法厅呈报的《以全新视野统筹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建议》上作出重要批示:“人民调解是源头防治的有力抓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的切入点,应用创新的思维推动有效举措的落实”。22日,王正升副省长深入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开展工作调研,对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调研结束后,省司法厅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王正升副省长批示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以实际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把深刻学习领会王正升副省长批示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系统性、根本性、长效性的特点,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地化措施,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组织专门力量,对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深度调研,认真筹备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以新的视野积极谋划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指导各地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标准,落实人民调解“两补”经费,推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指导各地加强村(社区)调委会建设,依法规范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努力打造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定于6月份举办全省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借助西北政法大学优质培训资源,对人民调解员骨干队伍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沟通技巧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大工作宣传。指导各地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推动工作创新。创新组织形式,努力推动品牌调解室建设,大力推动县(区、市、行委)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开办电视调解栏目,研究探索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的方式方法;加快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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