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科技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09.05.2014  07:06
厅属各党委(总支)、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经常性工作。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青组发[201 2]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主要是指对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支部进行定级。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不宜太细太繁琐,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便。
      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定级参考项目,并确定相应的评分要点和评分办法。具体实施中,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党支部的特点,对七项项目内容和评分要点、计分办法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
      二、分类定级的种类和等级
      结合我厅实际,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不同类别,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定级。分类等级结果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七项项目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先进”,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三、分类定级的基本程序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按照调查摸底、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公示自评等级结果、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
      ( 一)调查摸底。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七项项目内容,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党支部状况,总结党支部工作特点和规律,找准党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 二)党支部自评。 所有党支部严格对照分类定级七项内容、评分要点和评分办法,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形成等级自评意见。
      ( 三)党员群众测评。 每个党支部要召开党员群众测评会,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实际反映。发放党员群众测评表,由党员群众实事求是地对党支部进行评分。
      ( 四)公示自评等级结果。 每个党组织按照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情况,提出等级评定的意见,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在公示的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自评材料。
      ( 五)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级。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党支部的上级基层党委根据党支部自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
和年度考核情况,严格对照分类定级七项内容、评分要点和评分办法,对所属党支部的考评项目严格审核,评定每个党支部的等级,定级结果向本基层党委所属的党支部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安排,厅直党委、国资公司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分类定级工作认真严肃进行。
(二)严格操作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范易行、便于操作的要求,合理确定党支部分类定级的步骤和程序,在遵循党支部分类定级基本程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评定等级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坚决防止走形式、弄虚作假。
(三)抓好整改提高。厅直党委根据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做到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对后进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提高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整改提高要与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各类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相结合,努力实现每个党支部都能实现晋位升级。
      (四)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建立党支部定级台帐、党支部信息库。
      (五)省委组织部青组组[2012]7号文件要求4月20日前前上报分类定级结果。为此,各党组织于4月16日前将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及汇总表上报厅直党委。
      联系电话:0971—8244519 (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2、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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