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柔性普法有重点 重拳执法显威严

01.12.2014  19:15

  ◆本报记者叶文建

  福建省厦门市近年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环保部门突出抓好执法过程普法,将认真落实并贯穿于执法始终。“玛瑙村”的环境整治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厦门海沧区东孚镇有一个“玛瑙村”,拥有大小300多家玛瑙生产企业、作坊和店面,分布于民房村居之中,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残渣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过芸溪,给流域水质造成极大污染,同时噪声污染也让当地村民深受其扰。

  “玛瑙村”的治理事关民生问题,小作坊该不该存在?玛瑙加工污染的危害在哪里?为什么要整治?这些都要向群众解释清楚,让经营者理解,取得百姓的支持。

  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从普法入手,整治之初,印发了包括环保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致群众一封信,张贴在各村的宣传栏上,并分发到经营户和群众手中;随同镇领导和村干部深入经营者家中做工作;协调镇司法所专门安排宣传车,进村以普通话、闽南语同时进行流动宣传,使玛瑙小作坊污染整治工作人人皆知。

  同时,整治工作不搞一刀切,而是按照分步推动、分期实施和宣传教育的思路,采取重拳打击与柔性普法相结合的举措,稳步推进。

  在加强执法过程中普法宣传的同时,厦门不断深化环保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环保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和进学校活动。

  首先是加强全市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厦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到厦门为全市领导干部讲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相关课程和专题报告。结合《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制定,邀请专家分别阐述国内外生态立法的发展现状和成功案例。

  其次是提高环保人员法律水平。邀请专家到环保局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保法》,市环保局结合创建生态市工作,制订学习和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市环保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还要求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内部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局党组成员参与各分管单位的集中学习讨论。

  再次,开展面向企业的环保法律宣传普及。市环保局组织安排企业管理人员、重点排污单位法人代表和环保专员进行培训,并对市控以上排污单位开展培训,各行政区也要组织区控排污单位培训。

  面向社会,一方面组织环保志愿者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分发《环保法》读本,开展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移动短信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每月编辑一条宣传新法的短信发给市民;制作一组新法宣传公益广告,在电视台定时播放,在报纸上进行专题宣传,在网站上开展环保法律知识竞赛等,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普及效果。

  对于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厦门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杰表示,将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继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六进”活动,保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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