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社会安全领域关键指数稳中向好
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分别上升1.89和1.68个百分点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0日,记者从全省公安局长会上获悉,2018年,全省各项公安工作全面加强,社会安全领域关键指数稳中向好,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的打防管控工作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刑事案件、八类案件和侵财类案件,破案率同比分别上升3.06、7.1、2.39个百分点,发案数下降2.3%、13.1%和3.5%,枪支收缴数同比上升27.5%,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3.4%。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分别上升1.89、1.68个百分点。
坚决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依法打击等重点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打掉涉黑涉恶团伙34个,其中涉黑组织3个,涉恶团伙31个,破获刑事案件245起,刑事拘留355人,侦破涉恶案件488起、刑拘960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1亿元,整治治安乱点15处,全省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7%、8%,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持续推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净网2018”等专项行动,破获涉枪、涉爆案件32起,抓获35人,缴获各类枪支1190支,同比上升27.5%;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9起,冻结涉案资金4709.09万元,预警涉案电话2700个;侦办涉网违法犯罪案件829起。
严厉惩治危害民生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整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猎狐2018”首次实现赴境外缉捕“零突破”;查处涉赌案件922起,涉黄案件360起;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16起,打掉3个窝点,缴获毒品49.56公斤,查处吸毒人员1718人;社戒社康吸毒人员管控率提升23.5%,特别是收治收戒病残吸毒人员455人,铲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
认真贯彻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出台公安维护经济秩序、保障企业权益、护航经济发展8大措施,受到省领导肯定。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一次性推出30项“放管服”措施,社会反响较好。严格落实《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办理居住证共53.81万本,确保进城创业和务工人员与市民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新建阳光警务平台,上线运行4个月访问量达110万人次,发布推送预警信息13.5万余条,受理群众咨询求助等586件。
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清理重点车辆1.6万余辆,约谈企业负责人350余人,曝光隐患车辆5000余辆;推动对湟贵一级公路、国道109线等事故多发路段和共玉高速的隐患治理;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应急保障和疏堵保畅工作,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年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46起,亡412人,财产损失98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