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 五力齐发筑牢森林草原安全“防火墙”

07.11.2015  11:49

   今年以来,由于秋冬季节气候干燥,风力较大,火险等级较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特别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班玛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要求,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狠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力构筑森林草原安全“防火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县乡及时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指挥部,并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风险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和完善防火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具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自上而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片管理,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道工序和防线来抓,积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播报、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意义和《森林法》、《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用火、防火、扑火的基本方法和安全措施,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自觉性。针对护林员、流动人员、寒假期学生、农牧民群众、易燃易爆品经营户等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演练和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提高防火救火能力,努力创造人人懂防火,人人知防火,人人抓防火的社会氛围,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的群防群控。

  三是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部位、重点火险区设立检查站点,严把草原林区人员出入关,坚决卡住带火人员和车辆入山。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妥善处理好生产用火和森林防火的矛盾,在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增派专门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加大野外违章用火巡查力度。认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积极开展林缘边可燃物的集中烧除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用火,依法追究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完善处置措施,做好防救工作。及时对本地区火灾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按照所修订的预案和办法积极开展扑火技能演练,确保关键时候能够出得快、用得好、打得赢。坚持“专业为主,专群结合”,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在加强专业扑救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同时,建立由乡镇护林员、护草原、乡村干部等组成的防火队伍,并强化防火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扑火、科学扑火的业务培训,使每一位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和广大群众掌握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安全常识和基本避险方法,避免盲目指挥和盲目扑火。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加强对基层防火基础设施、各种扑火工具、通讯设备等的配备储备,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到位。各护林员、护草原认真坚守岗位,各森林草原防火队伍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五是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从10月1日森林草原防火期开始,各乡镇、县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灾而动。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防火职责,主动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县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四不放过”(即火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不追究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防火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防火工作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