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五项措施全力做好卫生计生工作
2015年,我县将从夯实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面入手,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 加强卫生基础能力建设。 科学谋划和编制“十三五”卫生和人口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医改规划、《湟中县区域卫生规划》和《湟中县2015—202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引导新增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镇薄弱环节,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加快推进总投资3568.84万元的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汉东中心卫生院和县卫生监督所办公楼建设进度,争取年内竣工交付;尽快落实土门关、甘河滩等5所乡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项目,夯实基层医疗基础。加强全县乡镇卫生院“国医馆”建设,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实现中藏医药人员、设备、技术、机构设置“四到位”,形成覆盖城乡居民、服务功能完善、机构设置合理的中藏医药服务格局。
——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年”活动,全面实施“五免十减”和“二十六项”惠民服务新措施,完善县级医院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同省内外三级医院对口友好帮扶关系,按照“派出去、请进来、指导学”的办法,加大乡村基层骨干医生培训力度,年内计划培训乡村医务人员395名,辐射带动,切实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技能;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全面完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叶酸补服、儿童营养改善等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提升儿童、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提高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促进儿童早期发育,争取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3‰、11‰、13‰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保持在98%以上。
—— 推进公共卫生提质升级。 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全面实施全国艾滋病示范区工作,扎实推进“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切实降低重大疾病危害因素,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8%。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平战结合”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各项预案,做好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和医疗救治演练;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鼠疫、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及时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安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省级卫生城镇”复审准备,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
—— 加强人口计生管理。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不变、“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的“三不变”政策,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点包乡制度、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强化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难点村治理转化,着力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水平。推行计生工作记实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加大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稳定生育水平;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按照“数字计生”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重点对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补录,确保计生政策扎实有序推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伤残、失独计划生育家庭等一系列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 强化计生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世界人口日”、“3· 8妇女节”、“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以计生政策、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为内容的宣传活动,让老百姓了解党和国家的计生调整政策;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方案,细化措施,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大力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严肃处罚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和非法选择性人流案件;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企业老板、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超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