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会

23.08.2019  00:20




        根据《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的通知》沁组发〔2019〕141号文件精神,8月21日,玛沁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会。

        张富清,男,汉族,1924年12月出生,陕西洋县人,1948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1月转业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先后在城关粮油所、县粮食局、县纺织公司、三湖区、卵洞公社、县外贸局、县建设银行工作,1984年12月离休。张富清同志在解放大西北系列战斗中英勇善战、舍生忘死,荣立西北野战军特等功次、军一等功一次、师一等功一次、师二等功一次和团一等功次,并被授予军“战斗英雄”称号、师“战斗英雄”称号和“人民功臣”奖章。

        2018年12月3日下午,在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点,张健全在工作人员聂海波的见证下打开了一个红色包裹,里面有报功书和军功章,由此揭开了张富清不为人知的红色过往。

        2019年5月,入选中国好人榜。6月17日,中宣部授予张富清“时代楷模”称号。6月27日,中共中央决定授予张富清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通过学习活动,全院干警纷纷表示,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正感动和影响着每一位政法工作者,一定会把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共同塑造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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