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以“三个一”为抓手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

22.08.2014  12:34
  海晏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深化便民服务为着力点,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以“三个一”为抓手,使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成为制度化、常态化,让许多弱势群体得到了实惠,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
  一、规范“一种”服务,实现阳光作业
  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建设等规范化建设,抓好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其从事法律援助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建立规范、有序的法律援助业务管理制度。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努力建设“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满意窗口”,要求工作人员亮牌服务、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对文化层次低或行动不便的群众实行全程引导服务,要求接待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做到:耐心解答、认真审查、及时受理、应援尽援、依法承办、廉洁诚信、优质服务,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温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拓展“一片”范围,促进和谐服务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全县法律援助的新亮点,推出“法援律师由您点”、“绿色通道伴您行”、“148连心桥”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突出了老弱病残、农民工讨薪和工伤纠纷这一重点,做到有求必应,特案上门服务。二是降低门槛,减化手续,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于工伤、欠薪案件的当事人、低保户、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不再要求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开辟“绿色通道”,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群体性欠薪事件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采取预约或者上门服务,先介入、受理、取证,再补办申请手续等方法,保持维权通道的快捷、畅通、高效,以最快时间、最高效率来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三是以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在非诉讼案件调解中指定调解员采取说服、疏导、协商等方法,促成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快速高效圆满解决纠纷。
  三、开展“一系列”宣传,营造法援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学、宣传活动。利用条例颁布实施日、法制宣传日、各类专项行动等活动,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共悬挂主题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展示宣传图板50块、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与电视台积极配合,滚动式播放法律援助专题宣传片,通过对欠薪、财产损害等有关案件进行报道和评析,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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