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河南县:以“河湖长制”守护“河湖长清”

30.09.2022  17:12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 李娜 通讯员 祁瑞云 报道) 近年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南蒙古族自治县按照省、州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扛稳抓牢河湖治理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河湖系统治理、河湖面貌改善,以“河湖长制”守护“河湖长清”,实现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提升思想认识,一河一策实现全覆盖

  牢固树立源头意识,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设立县级河湖长16名、乡镇级河湖长12名,配备河湖管护员39名,实现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95块,规范更新35块,修订完善7条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4个5平方公里湖泊“一河(湖)一策”方案。

  摄影:李娜

   狠抓制度落实,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

  县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湖51次,乡镇级巡河80余次,村级巡河210余次,水源地实地巡查13次,生态基流督察检查10次,组织开展大型护河清河行动8次,组建河湖志愿服务队43支,开展清河行动300余次,清理河道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近3.5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目标。定期开展沿河排污口专项执法与整治,城中水系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境内江河湖泊和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加强生态修复,纯净河南展现新面貌

  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主动谋划和争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37亿元实施泽曲河宁木特镇段河道治理、尕玛尔河防洪、永曲河防洪等一大批重大治水工程,完成河道治理50公里,河湖生态持续好转;投资4040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宣传引导,全民护河氛围更浓厚

  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做足宣传文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更新国省道沿线户外宣传牌27块,在全县刊发河湖长制工作倡议书、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清河倡议书等,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保护水生态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