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 爱卫办
各市、自治州爱卫会:
2015年,根据《青海省卫生城市、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爱卫办组织专业人员对3个省级卫生县城进行了复审,对部分省级卫生乡镇进行了抽查。根据《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青爱卫〔2014〕13号)的有关要求,西宁市、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爱卫办对本地区的15个省级卫生乡镇进行了复审并将结果上报,申请予以重新确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省爱卫办组织住建、环保、食药、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对民和、乌兰、贵南县3个省级卫生县城进行了复审考核,对乌兰县茶卡镇等部分省级卫生乡镇复审工作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民和县等省级卫生县城为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巩固提高创卫成果方面下功夫,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但仍有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巩固提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减弱,特别是在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日常卫生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整体卫生水平与省级卫生镇(县城)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复审结果
(一)重新确认民和县、乌兰县、贵南县3个县城为省级卫生县城。重新确认乌兰县茶卡镇等14个乡镇为省级卫生乡镇(名单见附件1)。
(二)海东市平安区因行政区划调整,对其省级卫生县城不再重新确认。
(三)民和县、乌兰县、贵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巩固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成效显著,予以表扬。
三、延缓复审
根据海东市、海北州、果洛州、黄南州爱卫会的申请,暂缓确认民和县马场垣镇等22个乡镇为省级卫生乡镇(名单见附件2)。希望暂缓确认的乡镇按照《省级卫生镇(县城)标准》逐项对照进行整改,于2016年8月31前将复审情况上报省爱卫办,省爱卫办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抽查,对抽查未达到标准要求乡镇所属的市、州爱卫会进行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爱卫会要加强对所辖卫生城镇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推动卫生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级卫生镇(县城)标准》,全面查找差距,尽快改进不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希望获得省级卫生镇(县城)荣誉称号的地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坚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为促进人民身心健康、谱写青海各族群众“健康梦”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15年重新确认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2.2015年暂缓确认省级卫生乡镇名单
青海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重新确认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一、省级卫生县城
海东市:民和县
海南州:贵南县
海西州:乌兰县
二、省级卫生乡镇名单
西宁市
大通县景阳镇
湟源县和平乡
海南州
兴海县子科滩镇、曲什安镇、河卡镇
贵南县过马营镇
海西州
乌兰县柯柯镇、茶卡镇
都兰县察汗乌苏镇、香日德镇
玉树州
囊谦县白扎乡、香达镇
曲麻莱县叶格乡
称多县称文镇
附件2
2015年暂缓确认省级卫生乡镇名单
海东市
民和县马场垣镇
乐都县高庙镇
互助县南门峡镇、高寨乡
循化县积石镇、街子镇
化隆县群科镇、巴燕镇
平安县三合镇
海北州
刚察县哈尔盖镇
门源县仙米乡、皇城乡、西滩乡、浩门镇
果洛州
玛沁县大武镇、拉军镇
甘德县青珍乡
久治县索呼日麻乡
黄南州
同仁县保安镇
尖扎县康杨镇、马克堂镇
泽库县王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