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法院召开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会
在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12日,海晏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国家安全并观看了专题片,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认识,筑牢维护国家安全思想防线。专题学习会由海晏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宏主持,全院50多名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新旧叠加,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
面对严峻形势,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并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国内诸多矛盾叠加,各种风险集聚,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多的现实情况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直接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纷和价值理念的冲突,处置稍有不当,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同时,在人民法院日常工作中,也会有大量信息涉密,运行管理存在着失密、泄密的隐形风险,需要引起高度注意。
学习中,赵宏副院长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当前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形势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三个方面,结合法院的工作特点和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赵宏副院长表示,国家安全意义重大,形势复杂,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希望大家能提高思想认识和忧患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闹义加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强化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习贯彻,在工作中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措施,做好居安思危;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自查,特别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提升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以及重要政策的实施,为维护国家地方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与会干警表示,学习中讲述的实际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今后工作中将立足本职,增强国家安全防范意识,依法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形成合力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