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项目通过绩效考评

03.12.2014  11:40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反映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近期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考评组,对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

          按照《绩效考评办法》要求,考评组对全省第三批至第五批1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建设项目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4大类13项指标开展了绩效考评。省级考评结果为:湟中县为优秀(90分以上);尖扎县、刚察县、门源县、化隆县、德令哈市、兴海县、湟源县、乐都区、民和县、海晏县、共和县、互助县、贵南县、天峻县为良好(76-89分);大通县、平安县、同德县为合格(60-75分)。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工作,将进一步规范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真正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