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青铁轨道科技有限公司铁路道岔及配件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青铁轨道科技有限公司铁路道岔及配件加工生产线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24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青铁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铁路道岔及配件加工生产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混炼炉、回炼炉各1台、车间3座,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产品库、锅炉房(1台6t/h燃气锅炉)、洗浴室、食堂等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青海青铁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海鑫大道东侧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5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青海青铁轨道科技有限公司铁路道岔及配件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云测字(2015)第12号):
(一)废气
验收期间橡胶车间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限值;焊接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限值;燃气锅炉出口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同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达到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指标
该项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